此前,中国人寿已持有广发银行20%的股份,合计3,080,479,452股。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完成后,中国人寿共持有6,728,756,097股广发银行股份,占广发银行已发行股份的43.686%,成为广发银行单一最大股东。杨明生介绍,花旗集团出于自身战略管理及资本管理的需要,决定出售广发银行股权。在国家电网、中信信托、广发银行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寿与花旗集团就股权转让进行了坦诚、务实、高效地沟通,截至目前已经顺利完成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所需各项准备工作,并且就保持广发银行过渡期平稳运行、后续优化广发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本次交易既符合花旗集团全球资源配置的需要,也符合中国人寿打造国际一流金融保险集团的战略方向,与双方的长期利益一致。杨明生表示,在完成本次交易后,广发银行将有机会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突破资本不足瓶颈,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化解资产质量风险,增强经济下行环境下的风险抵御能力。这也符合包括国家电网、中信信托以及其他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中国人寿将发挥好第一大股东的作用,支持广发银行在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未来中国人寿将以本此交易为契机,在主业务板块与广发银行形成协同效应,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多样性的金融服务。广发银行将受益于中国人寿在客户资源、网点分布、业务交叉销售、品牌影响力、行业地位、融资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加速业务发展及不良资产化解步伐,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是国有控股大型保险企业,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2003年12月17和18日,中国人寿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创造当年全球规模居首的IPO。2007年1月9日,中国人寿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中国人寿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中国广泛的分销网络,是中国规模领先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首屈一指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中国人寿向个人及团体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人寿拥有约2.16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同时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人寿总资产为人民币23,795.55亿元,市场份额约为24.8%,继续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2015年上半年,中国人寿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34.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89亿元。广发银行成立于1988年,其前身为广东发展银行,是国内首批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02,397,264元,注册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在中国境内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设立了759家营业机构,主要分布于珠三角、长三角及环渤海等发达区域。2006年广发银行进行重组,花旗集团、中国人寿、国家电网和中信信托入股广发银行,分别持有20%的股份。广发银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零售金融业务、金融市场业务,以及大力发展中的网络金融业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经审计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8,365亿元、经审计净资产约为人民币975亿元。2015年度,广发银行经审计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547亿元、经审计净利润约为人民币90亿元。